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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四期)-31号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7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979

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南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四期)-31号楼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四期)-31号楼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0724-1701C08N0290
3、项目概况: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31号楼位于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内,该楼建于2004年,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7层(局部6层),为框架结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该楼改为实验大楼,需根据实验大楼的标准进行改造,方能作为实验室使用。本项目为该楼的改造工程。
4、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31号楼。
5、资金来源: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
6、招标范围、内容: 
1)范围: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四期)-31号楼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包含本项目的装修工程、电气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系统的改造。(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四期)各专业施工图)。
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各专业施工图)
(1)屋顶光棚改造。 
(2)大楼电源容量评估,电源扩容;
(3)室内供电线路铺设、变配电系统改造,新增接地工程。
(4)公共区域照明系统,部分房间间隔变更室内照明施工。 
(5)大楼网络系统各类功能房间的网络端口布设。 
(6)大楼各类功能房间的电话端口布设。 
(7)室内地面重新铺设。 
(8)公共区域吊顶改造。 
(9)洗手间给排水冲水设施铺设、洁具及瓷砖更换。 
(10) 走廊、梯间等公共区域瓷砖剥落维修(加固)。 
(11) 大楼西南阳台、东南01-04房走廊等区域排水改造。 
(12) 七楼南外阳台绿化花池排水改造。 
(13) 部分实验室新增或拆除间隔墙。 
(14) 部分房间给排水线路铺设。
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823,789.06元(含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8、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如为省外施工企业还需要提供在广东省建设厅备案证明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证明资料,包括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及网络查询路径)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a.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有效期内);
b.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设定。具体原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为准;②单独招标的施工专业承包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③施工总承包的专业工程造价可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业绩打印页及查询路径。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办公联系电话。)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投标人已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和电话查询路径。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月 21日至2017年 1月 26日(节假日均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法:详见公告附件:《国e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须知》。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 2月 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 2月 23日上午10:0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请各投标人携带企业CA证书出席):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1号会议室
电话:020-37860627、37860630        传真:020-37860590
12、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账上。
1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线上与线下并行),只有注册报名成功(包括获取企业CA证书)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5、公告相关网址: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方日报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ebidding.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ebidding.com”的内容为准)。本项目项下的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欧健洪、吴越  
电话:020-37860630、37860627
邮箱:wuyue@ebidding.com
业  主/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20-22236637

 


公告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
2、国e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须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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