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展示
当前位置:

首页产权交易

沿江中路新侨大楼第12层509.6平方米--物业出租

发布日期:2020-07-23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240

标的名称 沿江中路新侨大楼第12层509.6平方米物业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CZ200723001 挂牌租金 首年租金 336,336.00元
月租金 30,576.0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7月23日 租赁期 5年
挂牌期满日期 2020年8月12日
标的所在地区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路271号第12层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出租标的整体概况 说明 本项目在淘宝阿里拍卖网组织竞价,在淘宝阿里拍卖网以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格,方可成交。(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
承租方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来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15日内向本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成交标的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
拟出租总面积 509.60平方米 出租资产证载建筑面积 659.68平方米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路271号第12层
标的描述 沿江中路九十年代综合楼,南北朝向,中档装修,难得的一线江景写字楼,视野开阔,风景优美。
产权登记机构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产权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0150216456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659.68㎡ 拟出租面积 509.60㎡
权属状态 完全产权 出租用途 办公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年租金 336,336.00元/首年
挂牌月租金 30,576.00元/月
租赁期 5年
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付清(成交月租金+租赁保证金作为首笔价款)。
与出租相关条件 免租期 装修期免收一个月的租金金额
年租金递增率 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2%
租赁保证金 人民币80,000.00元,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的承担 物业管理费1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水电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的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设定为30,000.00元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须在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意向承租方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2)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拍卖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5)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文交所损失的;
(6)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7)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未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书将无法获取竞拍资格。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责能力;
4、意向承租方净资产应超过出租标的的三年租金总额;(审查内容:提供资信证明)
5、意向承租方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本次出租设置交易保证金30,000.00元,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竞价开始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意向承租方须在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意向承租方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即30,000.00元)。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承租方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应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本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企业法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3、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3、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条件及处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4、出租方将本物业的可移动的财物全部移走,对租赁物业按照腾空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现有状况出租, 符合承租方的需求,承租方不得以用途、面积差异、现状瑕疵等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
5、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竞价内容 竞价地址 阿里拍卖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
竞价时间 2020年8月13日9:00-17:00
竞价底价 月租金:30,576.00元
每次加价幅度: 500元或其整数倍为递增幅度竞价递增。
是否带领看样 是,对有意向的承租方在竞拍前3天集中带领看样。
竞价说明 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按阿里拍卖平台要求缴纳软件服务费。
2、承租方在缴纳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所交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本所按委托将该保证金付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3、承租方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来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15日内向本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成交标的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
4、承租方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的,在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后,本所有权组织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原承租方方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承租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5、承租方因不符合出租标的承租条件而参加竞买、未按照规定与约定承租出租标的的,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损失和风险)。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广东新侨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3502760XH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12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交易方式 本项目在淘宝阿里拍卖网组织竞价,在淘宝阿里拍卖网以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格,方可成交。(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劳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9298952、020-89298978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租赁合同-新桥.pdf
照片:

Copyright 2010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02111号-1   

客服热线:400-059-8899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综合楼 3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