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广电数字创意产业园(人民北基地)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2发布机构:阅读:35,783
一、合作运营项目的基本情况
南方广电数字创意产业园(人民北基地)运营项目(下称:“项目”)现由广东广播电视台(下称“招商人”)使用,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拟合作运营的物业建筑面积约40000㎡,包括广东广播中心主楼、塔楼、综合楼、安保楼的可运营楼层。
二、合作模式
(一)招商人与合作方(下称:“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成立运营公司。
(二)运营公司向招商人按时缴纳保底收益(合作方应对缴纳保底收益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底收益按固定年限进行合理上浮。
(三)招商人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对运营公司利润每年分配一次。招商人对运营公司的参股持股比例为≥35%,合作双方具体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合作期限
以运营公司成立日期开始计算,具体合作期限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20年)。
四、合作愿景
围绕广东广播电视台创新、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接与媒体融合转型相关的国内外前沿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探索媒体+产业的新型发展路径,实现共荣和共赢。
五、合作的基本要求
(一)合作方必须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注册设立运营公司,在运营公司内控股,参股比例可≥60%(具体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运营公司成立之前,合作方须代缴保底收益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及改造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足额保底收益保证金和改造保证金代为缴纳至招商人指定账户,必须严格按双方确定的项目改造计划,且投入必要的资金对项目进行改造,否则招商人有权没收改造保证金。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三)运营公司向招商人缴纳保底收益的安排,由运营公司与招商人签署相应的保底收益文件(作为合作协议附件)进行约定,但招商人不承担运营公司的经营亏损及风险。
(四)招商人除向运营公司实缴出资款外,原则上不再承担向运营公司的其他投入,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运营公司股权,不得将该股权以及以运营公司的应收款项或者收益权设置质押、信托等权利负担,亦不得变更合作方的实际控制人。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署之前,出具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并承诺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
(六)合作方经招商人确定后,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商务条件,并与招商人就具体的合作细节及条件进行谈判;谈判及签约期限为自招商人发出合作方确定函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逾期未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的,则视为本次招商合作失败,双方终止谈判,招商人有权就本项目另行招商并配合将合作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除此之外,招商人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七)招商人确认合作方后,招商人有权对合作方的经营状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合作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合作方存在虚假应答或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不配合招商人尽职调查的情况,招商人有权取消合作方的招商资格,终止与合作方的合作谈判;如已签署合作协议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并追究合作方的相关责任;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合作方单方承担。
(八)合作方必须在合作首年内为项目园区引进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技或文创类的头部企业或相关产业。
(九)招商人有权指定其下属公司作为运营公司的股东参与合作。
(十)本次招商公告的内容,构成招商人与合作方达成具体合作协议的谈判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以双方协商确定合作的具体细节及合作协议执行。
(十一)合作方知悉并接受:合作方被招商人确定为合作方后,存在经谈判未能达成合作协议的风险,合作方自愿接受该风险并承担参与本次招商及谈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十二)合作方需在递交应答文件前对拟合作物业的现状和面积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商务合作条件和运营可行性进行测算,合作方递交应答文件并经招商人确认后,则等同于合作方认可拟运营物业的现状、合作面积及本招商公告之商务条件,在成为成交候选人后,不得以上述理由拖延合作协议谈判时间,否则取消成交资格,除没收交易保证金之外还需赔偿招商人30万元。
六、合作方资格
(一)合作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截止至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合法存续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合作方公章);合作方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正在运营的产业园项目,合作方或其关联企业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与国有企业物业合作或承租并进行升级改造的成功运营经验,物业合作或承租运营面积累计不低于30000平方米,运营园区在业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详细的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营公司股权设置、项目改造和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改造方案实施的时间计划和重要节点的时间安排、项目定位、投资预算和资金计划、运营和管理团队的配置、从第1年至第20年运营公司效益预测(包含收入、成本、费用、税费等数据)和现金流分析等;但合作方合作资格被确认,并不等于招商人认可或接受该项目运营方案。
(四)合作方在2020年度的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及净资产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五)合作方截止本项目招商公告日前30天内任意一天银行存款余额(含90天以内的理财产品)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七、合作方需递交的文件资料
合作方需根据招商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核资料文件和评审文件。
(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口径)、税务审计报告。
(二)2021年5月财务报表。
(三)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证明文件等(含90天以内的理财产品)。
(四)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营项目相关资质证书、园区认证或奖项(荣誉)情况证明等。
(五)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正在运营的类似项目案例及其相关合作协议等。
(六)相关承诺函:
合作方了解并接受项目场地现状(含权属现状、建筑现状、使用现状等)并对运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初始保底收益及保底收益递增幅度等予以明确并作出承诺;合作方提交对合作模式条款的担保或承诺文件。
(七)项目改造方案(方案须维持园区建筑物现有格局和主体结构不变,不允许大拆大建,项目园区的改造必须按当时最新政策通过消防、环保、城管、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等。
(八)合作招商报价书。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缴纳凭证。
八、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要求合作方派代表(不超过3人)进行现场述标。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递交应答文件相关事项
(一)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将在广东省文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址:http://zb.cnscee.com/)、南方文交所平台(网址:http://www.cnscee.com/)发布招商公告,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15:00至2021年6月28日17:30,本项目报名须提供下述报名资料并加盖合作方公章:(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须载明具体的授权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成功报名后可获取招商文件,具体报名事宜可与公告中项目联系人咨询。
(二)递交应答文件:
本次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于2021年7月6日9:30前(以收到具体文件时间为准)。请合作方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纸质应答文件一正本两副本及电子应答文件一套)密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生活综合楼三楼)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合作方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须在2021年7月5日17:30前足额缴纳(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户名: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209072273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南方报业支行
联系人:陈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18520501630;15078888869
电子邮箱:13506604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