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评审类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5-09-11发布机构:市场部阅读:55
各交易主体:
现将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评审类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项目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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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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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100万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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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项目金额≤500万元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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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项目金额≤1000万元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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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项目金额≤5000万元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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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项目金额≤1亿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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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项目金额≤5亿元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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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项目金额≤10亿元 |
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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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元<项目金额≤50亿元 |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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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元<项目金额≤100亿元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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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100亿元 |
0.004% |
二、项目金额不足100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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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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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100万元 |
1.5万元/宗 |
三、费用标准说明:
上述费用已全面涵盖评审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具体包含评审会务服务费用(如评审材料准备、流程组织、后勤协调等)、场地费用(评审会议所需场地的租赁及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评审专家费用以及其他与评审工作直接相关的费用(如评审期间的专家产生交通、用餐等)。
在上述服务费中所对应的评审专家配置,专家人数上限为7名。若因项目实际需求,评审专家数量需超过7名,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根据实际增加的专家人数及相关标准另行核算并收取。
四、付费方式
委托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代理开展评审类项目交易服务的,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主体,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双方协商约定。
五、行业主管部门有特别规定的另行协商确定。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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