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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

发布日期:2015-10-21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362

 转让标的名称

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GA151021001

  挂牌价格

人民币3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年10月2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5年11月17日

  标的所在地区

广州市越秀区

  标的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影视录音制作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本申请书内容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 我方同意对本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自编25幢411房

法定代表人 

叶志容

成立时间 

2010年07月12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38.46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5837190-0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具体经营范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广播节目播出服务;国外广播节目播出服务;付费广播节目播出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录音制作;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动漫制作;游戏软件设计制作;地理信息加工处理;

职工人数 

11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1.  

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

  1.  

广东南方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26%

  1.  

广东广播电视台

35.75%

  1.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3.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4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058,143.17元

19,384,122.05元

19,448,707.33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4,747,378.18元

19,913,555.13元

184,333,823.05元

审计机构

广州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6-30

29,683,690元

4,626,489.5元

4,631,373.45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1,722,889.16元

62,257,692.66元

189,465,196.5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5年9月29日

评估基准日

2014年12月31日

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州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单位:万元)

评估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15,835.05

15,835.05

非流动资产

4,639.69

4,489.8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379.93

1,340.73

  固定资产 

1,383.00

1,272.36

在建工程

823.97

823.97

  无形资产 

944.94

944.94

  长期待摊费用

17.87

17.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98

89.98

  资产总计 

20,474.74

20,324.90

  流动负债 

1,991.36

1,991.36

  长期负债 

0.00

0.00

  负债总计 

1,991.36

1,991.36

  净资产 

18,483.38

18,333.55

收益法评估

运用收益法,南方新媒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58,164.46万元,增幅214.69%。本次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

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2908.22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管理层

拟参与受让意向 

 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人民币3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已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协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全额缴纳本次产权交易价款。

4、本方案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连续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含下属控股、控制公司)需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以作证明;需具备信息安全等级3级相关能力,需提供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作证明;需具有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具备CIMM5级证书。

3、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需近三年连续盈利(以2012、2013、2014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并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的存款证明或资金安排证明。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有合并报表的,以合并报表为准),且其中所有者权益不低于挂牌底价的4倍,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50%。

4、 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对出资人资格的相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含下属控股、控制公司)需具有互联网电视终端设备生产相关能力。

6、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信托、委托等方式举牌。

7、本项目若为联合体举牌,至少有一位联合体成员符合上述条件。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企业经营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人民币300万元

  交纳时间 

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自编25栋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东广播电视台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发布媒体名称

投资快报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所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20-8929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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