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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区中心大道南侧51号(下川观海楼)出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3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231

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区中心大道南侧51号(下川观海楼)
标的名称 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区中心大道南侧51号(下川观海楼)
项目编号 CZ200603002 挂牌价 人民币260,000元/年(含税,首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6月3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0年6月17日
标的所在地区 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区中心大道南侧51号 标的所属行业 商业服务业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地址 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区中心大道南侧51号
面积描述 该物业为一栋三层混合结构的建筑物,楼宇座向朝南,层高均约3.5米,竣工于1987年,建筑面积为1050.2㎡,出租面积为1050.2㎡。现首层间隔为7个商铺,二层和三层合计17个房间,整体作为旅店使用。装修情况为:外墙为石材,内部天花为乳胶漆,地面铺瓷砖。楼宇内消防、安保、水电设施配备完善。周边环境:位于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区内,出行多为电瓶车及岛内旅游巴士,周边旅店、餐饮较多。
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证
登记字号 粤房产证字第C5597290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050.2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业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1月26日
批复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广弘食品集团下川观海楼物业公开招租事项的批复》,粤弘控企〔2020〕59号
标的对应评估值 首年租金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1,593元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金额 人民币260,000元/年(含税,首年)
支付方式 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付首年第一季度租金,通过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划转给出租方;此后,每年3月31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足额缴纳当年租金,逾期15天未缴纳的,则每天按年度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
与出租相关条件 1、租期:五年(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无免租期;
2、租金:第一年年租金数额(含税)260,000元,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3、租赁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承租方须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转至出租方账户。租赁保证金于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时,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后的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出租标的的水电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咨信情况说明,净资产应超出本项目三年租金总额;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
3、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2,000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账号:1209072273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南方报业支行
4、签订《租赁合同》后30天内,承租方须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转至出租方账户。租赁保证金于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时,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后的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在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保证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人名单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公告期结束后,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在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在本次资产出租公告期间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意向承租方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竞价费用,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意向承租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该笔款项将予以没收。
3、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出租标的:不交吉。
2、标的成功出租的,承租方递交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预付租金。
原承租方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照挂牌金额的20%,设定为52,000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
竞价相关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内容:年租金价格。
起拍底价:260,000元/年(含税,首年);年递增率5%;租赁保证金300,000元;无免租期。
加价幅度:2,000元;每轮竞价的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大于2,000元的整倍数。
具体性详情见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水厂路5号自编37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43675455E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全资控股企业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7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发布媒体名称 羊城晚报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89298978、020-89298952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租赁合同》.docx
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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