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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自编H6栋第26层21套(2601-2621号房)物业出租
发布日期:2020-07-21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571
标的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自编H6栋第26层21套(2601-2621号房)物业 | 项目编号 | CZ200721001 |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州市黄埔区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自编H6栋(开创大道与香雪八路交汇处) | 挂牌租金 | 挂牌金额 | 88元/月/每平方米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7月21日 | 拟出租总面积(平方米) | 1,614.0324平方米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8月4日 | 租赁期 | 5年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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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
出租标的整体概况 | 说明 | (1)标的物业的整体出租面积为1614.0324平方米,共21套,有六种户型,建筑面积从63.322平方米到114.111平方米不等。萝岗奥园广场H6栋位于开创大道与香雪八路交汇处,写字楼高150米,共34层,地下停车库3层。项目总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容积率4.21,绿化率35%,层高4.5米。 (2)资产使用状态:空置。 (3)出租用途: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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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数量 | 21 | |||
拟出租资产数量 | 21 | |||
拟出租总面积 (平方米) |
1614.0324平方米 | |||
出租标的基本简况 | 标的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自编H6栋(开创大道与香雪八路交汇处) | ||
产权登记机构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
权证名称 | 广州市不动产权证书 | |||
出租资产权证信息清单 | ||||
权证名称 | 序号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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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不动产权证书 |
1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8195号 | 113.59 | |
2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3号 | 65.33 | ||
3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4号 | 63.32 | ||
4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5号 | 63.32 | ||
5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6号 | 65.33 | ||
6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7号 | 114.11 | ||
7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8号 | 65.52 | ||
8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9号 | 73.53 | ||
9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20号 | 73.53 | ||
10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21号 | 65.52 | ||
11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22号 | 113.81 | ||
12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2号 | 65.33 | ||
13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0号 | 63.32 | ||
14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11号 | 63.32 | ||
15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3号 | 65.33 | ||
16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5号 | 113.81 | ||
17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6号 | 65.52 | ||
18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4号 | 73.53 | ||
19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8号 | 73.53 | ||
20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9号 | 65.52 | ||
21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9407号 | 87.88 | ||
出租标的交付 | 交吉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中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23日 | |||
评估报告名称 | 《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经营出租涉及的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自编H6栋第26层21套物业的市场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穗隆评报字(2019)第A030号))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本次评估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 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经营出租涉及的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1936 号萝岗奥园广场自编 H6 栋第 26 层 21 套物业(建筑面积共计 1614.0324 ㎡)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7 月 23 日的市场租金为80 元/㎡·月,月租金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壹佰贰拾叁元整(¥129,123.00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玖仟肆佰柒拾陆元整(¥1,549,476.00 元)。 按照出租方案的分租要求:租赁面积小于等于 500 ㎡市场租金为 80 元/㎡·月;租赁面积大于 500 ㎡小于等于 1000 ㎡市场租金为 76元/㎡·月;租赁面积大于 1000 ㎡的市场租金为 72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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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鉴于出租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在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时间内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发生重大变化,出租方申请对评估报告进行合理的延期。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年租金 | 首年租金1,278,313.66元 | ||
挂牌月租金 | 142,034.85元/月(88元/平方米/月) | |||
租赁期 | 5年 | |||
支付方式 | 根据标的物业最终成交每平方米的月租金单价(88元/平方米/月)乘以意向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填写的拟承租物业总面积为最终成交月租金。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的第二个工作日起预付首年第4、第5 及第6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免租期为租赁期的前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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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条件 | 免租期 | 租赁期首年前3个月为免租期 | ||
年租金递增率 | 租金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 | |||
租赁保证金 | 租赁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天内,承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按照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填写的承租物业总面积*88元/平方米/月*2个月的金额)直接转入出租方账户。 | |||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的承担 | (1)物业费向出租方缴纳,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水电保证金:承租方在进场装修前按45元/㎡交纳水电费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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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按照首年月租金的2倍收取,设定为284,069.70元。 (最终递交的保证金金额按照意向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填写的拟承租物业总面积*88元/平方米/月*2个月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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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情况为准) | |||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2)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5)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6)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7)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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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自然人。该法人可授权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非独立法人机构),以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非独立法人机构)名义承租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填写资产承租申请书等相关手续、参与承租洽淡、参与合同签约、进行交易价款结算以及开展其他与产权交易相关的工作。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4,069.70元(最终递交的保证金金额按照意向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填写的拟承租物业总面积*88元/平方米/月*2个月缴纳)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账号:1209072273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南方报业支行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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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向本所提交承租申请时应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明确拟承租的物业数量及拟承租的物业单元编号。 2、根据标的物业最终成交每平方米的月租金单价乘以意向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填写的拟承租物业总面积为最终成交月租金。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的第二个工作日起预付首年第4、第5 及第6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免租期为租赁期的前3个月) 3、承租方在进场装修前按45元/㎡交纳水电费押金。 4、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保证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人名单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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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 交吉。 3、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租金单价(88元/平方米/月)乘以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中填写的拟承租物业总面积为最终的成交月租金金额,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4、承租方需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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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竞价内容 | 每平方米的月租金单价 | ||
竞价底价 | 88元/平方米/月 | |||
每次加价幅度 | 以0.5元/平方米/月(或其整倍数)为递增幅度竞价递增。 | |||
四、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7号科学城商业广场A2栋9楼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THN3XR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级国资局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 中共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35号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4日17:00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发布媒体名称 | -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劳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89298978、020-89298952 |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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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业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