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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汕尾大道东海大厦C栋北梯501房产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9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217

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汕尾市汕尾大道东海大厦C栋北梯501房产
  项目编号 GA191112001  挂牌价 人民币663,480.0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5月9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0年6月4日
  标的所在地区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东海大厦C栋北梯501   标的所属行业 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转让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本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地址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东海大厦C栋北梯501
面积描述 建筑面积161.66平方米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登记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权证编号 粤房地证字第0064351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161.66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住宅
  核准(备案)机构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评估基准日 2018年9月30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737,200.00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在转让方收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标的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转让方在收齐全部受让价款后方才配合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收齐款项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4、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5、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6、鉴于首次、第二次公开挂牌均未能在规定公告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经营班子会议,同意调整税费承担方式即交易双方各付各税,按第二次挂牌底价663,480.00元进行第三次挂牌,其他挂牌条件不变。                                                                                                   7、本次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按照方要求缴纳保证金66,348.00元。其中交易保证金须在公告期满内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这么“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方式)。 
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金额 人民币663,480.00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6,348.00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66,348.00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3.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将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组织竞价交易(网址http://zichan.jd.com)。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照挂牌金额的10%,设定为66,348.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汕尾华侨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东海大厦C栋北梯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1500000013798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截止时间 至2020年6月4日下午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公开征集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89298978/020-89298952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交所对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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