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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斯卷筒纸轮转胶印机一组--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1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698
标的名称 | 上海高斯卷筒纸轮转胶印机一组 | |||
项目编号 | ZC211111001 | 挂牌价 | 208.78万元(含税)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11月24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里和北路8号 | 标的所属行业 | 新闻和出版业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本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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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
标的基本简况 | 标的名称 | 上海高斯卷筒纸轮转胶印机一组 | ||
标的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里和北路8号 | |||
资产属性描述 |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一组卷筒纸轮转胶印机,包括6个B-B印刷单元塔、3个滚裁式折页机、3套带冷冻自动配比水箱、6台零速自动接纸架。品牌名称: 上海高斯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Magnum40(SX08049) ,购买于/出厂日期 2008年11月11日 ,启用日期为2009年3月,评估状态:正常使用,保养良好。 | |||
权属状态 | 全部产权 | |||
权属证明文件 | 购销合同及发票 | |||
评估报告名称字号 | 《资产评估报告》(深同诚德评报字B[2021]DX第006号) | |||
标的对应资产评估价值(成本法) | 208.78万元(含税) | |||
评估结论 | 在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前提、假设条件下,申报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01月05日表现的清算价值反映如下: 申报的一组卷筒纸轮转胶印机评估清算价值为208.78万元(含税)。人民币大写金额为贰佰零捌万柒仟捌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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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说明 | 本次评估的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委托人能够提供比较完备的设备资料,印刷设备主体部件、配件配置等信息齐全,评估师较容易确定评估对象的各项重置成本及各项损耗,故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估算。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月5日 | |||
核准备案机构 |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5月7日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金额 | 人民币208.78万元(含税) | ||
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交付情况 | 标的资产为现状交付,存放于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里和北路8号。 | |||
提货要求 | 在转让方收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受让方须到转让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提货,因提货发生的包装、搬运、运输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在提货过程中因装卸、运输发生意外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人员伤亡、物品损坏、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各类事故等)其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若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损害的,受让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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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优先购买人 | 否 | |||
交易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6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截止至挂牌截止日17:00 | |||
保证金处置 |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将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扣除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转为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以上资产: (1)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交易秩序或以其它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2)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合格意向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3)意向受让方互相串通,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间要求来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无故放弃受让的; (5)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不按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款、交易尾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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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3、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转让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产权转让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0 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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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资产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资产转让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3、经公开征集,如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转让方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5、提货要求: (1)在转让方收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受让方须到转让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提货,因提货发生的包装、搬运、运输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在提货过程中因装卸、运输发生意外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人员伤亡、物品损坏、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各类事故等)其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若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损害的,受让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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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2、转让方不提供标的物的邮寄服务,受让方须自行提货,因提货发生的包装、搬运、运输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在提货时须本人现场点清标的物的数量、尺寸等,提货完成后,不得因数量、尺寸等原因作为退货理由。 4、《评估报告》有涉及的,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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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增价竞价的方式 | ||
竞价底价 | 挂牌底价208.78万元(含税) | |||
每次加价幅度: | 5万元(及其整倍数) | |||
是否带领看样 | 否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90325737Q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 |||
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021年第五次党委(扩大)会决议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4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劳小姐 | |||
联系电话 | 13602838862、15078888869 |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3.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受让方在拆卸、搬迁、运输等过程中,不得暴力拆卸,本标的物的拆卸、搬运以及在拆除和搬运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害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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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标的资料清单.pdf | |||
标的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