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
广东南方金榕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 |
项目编号 |
GA180727002 |
挂牌价格(万元) |
人民币3,084.85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7月27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8年8月23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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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本申请书内容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我方同意对本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南方金榕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揭阳空港经济区中心路西西五横路南C03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宇飚 |
成立时间 |
2012年07月09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 |
经济类型 |
联营经济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050689096U |
经营范围 |
对文化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出租、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销售艺术藏品(不含古董)。(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49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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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企业股东广东新高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股东广东省南方文化地产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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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高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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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方文化地产有限公司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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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有限公司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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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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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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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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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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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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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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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7年度 |
- |
-12,945,836.28元 |
-12,900,836.28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27,462,143.70元 |
998,465,690.87元 |
-71,003,547.17元 |
审计机构 |
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8年6月 |
- |
2,754,313.47元 |
2,829,526.85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6月报 |
1,028,139,749.54元 |
1,096,313,769.86元 |
-68,174,020.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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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8年4月12日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8月31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账面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 |
评估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 |
流动资产 |
96,147.23万元 |
135,174.98万元 |
非流动资产 |
70.83万元 |
113.14万元 |
固定资产 |
70.83万元 |
113.14万元 |
无形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96,218.05万元 |
135,288.12万元 |
流动负债 |
45,662.50万元 |
45,662.50万元 |
负债合计 |
104,439.64万元 |
104,439.64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221.59万元 |
30,848.48万元 |
评估结论 |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30,848.48万元。 |
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3,084.85万元(资产基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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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股东广东新高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股东广东省南方文化地产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根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转让方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足其未实缴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次转让工商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确保转让方不因注册资本未实缴而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标的企业的《广东省南方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广东南方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东南方金榕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7]第21-11002号),需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该报告中披露的涉及标的企业的如下事项: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被评估单位名下的揭府国用(2013)第00050号、揭府国用(2013)第00051号开发用地已抵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本金额度为6.1亿元。
(四)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七)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管理层
拟参与受让意向 |
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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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3,084.85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
转让基本要求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17 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3.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已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协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方案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企业经营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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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617万元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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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南方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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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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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
发布媒体名称 |
南方日报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9298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