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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设备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06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051
项目编号 |
GA15083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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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
广东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拥有的第二批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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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万元) |
¥964,5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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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 |
2015年9月06日至2015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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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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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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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南粤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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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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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5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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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5年4 月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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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964,5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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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项目分类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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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全部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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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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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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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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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按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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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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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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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附楼18层B室 |
人民币3000万元 |
陈永光 |
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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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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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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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公司资产的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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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当 具备的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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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当 履行的义务 |
受让方应及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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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须披露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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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转让已获得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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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须知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资产转让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取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资产转让公告期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5、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挂牌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招投标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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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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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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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89298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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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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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综合楼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