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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华景新城四号楼93号(地下)、 97号(地下)、98号(地下)物业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4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334

   标的名称 东莞市石龙镇华景新城四号楼93号(地下)、 97号(地下)、98号(地下)物业
  项目编号 ZC220114001 挂牌价(万元) 1,224,550.8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月1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2年1月27日
  标的所在地区 东莞市石龙镇华景新城
 
一、转让方承诺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本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名称 东莞市石龙镇华景新城四号楼93号(地下)、 97号(地下)、98号(地下)物业
标的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华景新城四号楼93号(地下)、 97号(地下)、98号(地下)
资产属性描述 商业用途停车场;现状为带夹层的2个商铺,首层高约3.5米,夹层高约2.5米,简易装修,外墙贴马赛克,临时水电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登记机构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证编号 粤房地证字第1495278、粤房地证字第1495288、粤房地证字1495298
资产使用状态 闲置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文曲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3.31
标的对应评估值 1,224,550.80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金额 1,224,550.80元 
支付方式 一支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是否有优先购买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内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在《实物资产交易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实物资产交易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账号:1209072273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南方报业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资产转让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3、经公开征集,如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转让方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5、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6、标的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转让方在收齐全部受让价款后方才配合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收齐款项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8、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9、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2、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标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更名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转让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南方文交所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价方式 竞价内容 以挂牌底价为竞价内容
竞价底价 挂牌底价
每次加价幅度: 以 10000   元递增幅度竞价递增。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金视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台大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53017P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东广播电视台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广播电视台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7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竞价方式组织公开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何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31800750-824;020-31800750-802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交所对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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