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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和南方人物周刊杂志社共4台车辆处置公告(不带车牌、不带指标)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09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686

 转让标的名称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和南方人物周刊杂志社共4台车辆处置公告(不带车牌、不带指标)

  项目编号

GA220209001

  挂牌价格(元)

人民币206,730元(合计)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02月 09 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2年 02月 22 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处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转让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资产转让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申请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南方文交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和操作细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如转让方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南方文交所交易规则和操作细则,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

昊锐牌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品牌型号

昊锐牌

车牌号

粤A-N651F

评估价值

54200

挂牌金额

48780

保证金

15000

车辆识别代号

LSVCJ63T8C2043543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已驶里程(公里)

96652.00

车辆状况

闲置

标的2

昊锐牌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品牌型号

昊锐牌

车牌号

粤A-N971F

评估价值

52900

挂牌金额

47610

保证金

15000

车辆识别代号

LSVCJ63T2C2042002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已驶里程(公里)

134921.00

车辆状况

闲置

标的3

北京现代牌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品牌型号

北京现代牌

车牌号

粤A-Z2C83

评估价值

52200

挂牌金额

46980

保证金

14000

车辆识别代号

LBEYFAKD5DY232993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已驶里程(公里)

183150.00

车辆状况

闲置

标的4

奥德赛牌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品牌型号

奥德赛牌

车牌号

粤A-T1A17

评估价值

70400

挂牌金额

63360

保证金

20000

车辆识别代号

LHGRB3891D8007350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已驶里程(公里)

171200.00

车辆状况

闲置

资产类别

机动车

权属人

标的1、标的2的行驶证户名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标的3的行驶证户名为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标的4的行驶证户名为南方人物周刊杂志社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可统一于2022年02月 18日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了解。

优先购买权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人民币206,730元(合计)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阿里拍卖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1.本次资产处置通过阿里拍卖渠道进行,意向受让人须在本次资产转让公告期间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意向受让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受让方锁定的保证金在扣除软件使用费后将自动转入南方文交所账户作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未详细调查和评估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已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向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出具《成交确认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协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向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出具《成交确认书》。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全额缴纳本次资产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5.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钥匙、拍卖款凭证办理过户。是否限牌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务必请各竞买人亲临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有关车况的任何问题向本公司要求退车、退保证金或者任何赔偿。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车辆能否正常启动、是否有二次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包括4S店保养和维修记录、保险公司理赔记录)。买受人交清成交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涉及车辆维修、年检、过户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是否限牌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车辆过户逾期10个工作日未过户,视为违约。

6.车辆移交前所涉及的交通违章罚款及扣分,无需竞买人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如需缴纳增值税的由委托人负责缴纳;车辆移交后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保管责任、维修、过户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车辆未办理过户之前,车辆暂不移交买受人);已过期的交强险、车船税、年审等,均由竞买人自行购买。买受人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原车主及拍卖机构无关。

7本次拍卖经法定的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该拍卖标的如有违章则由原车主在买受人过户前处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和了解,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买受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其它未知瑕疵的风险。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情况表及参数表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亲自到展示现场看样,认真仔细查看标的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对应标的物的保证金缴纳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1名称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25737Q

转让方2名称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新闻中心A座10楼1001室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0006752224298

转让方3名称

南方人物周刊杂志社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挂牌期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已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向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出具《成交确认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协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由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向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出具《成交确认书》。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毛小姐

联系电话

020-31800753-869   13826275582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交所对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招商人提供的资料,请应答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合作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合作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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