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天琴半岛花语湾4-1幢9层08号两处房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7发布机构: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453
转让标的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天琴半岛花语湾4-1幢9层08号等两处房产 |
项目编号 |
GA201127001 |
挂牌价格(万元) |
人民币1,080,900元(合计)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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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处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转让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资产转让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申请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南方文交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和操作细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如转让方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南方文交所交易规则和操作细则,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①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天琴半岛花语湾4-1幢9层08号 |
评估单价 |
7700元/㎡ |
评估值 |
652,900元 |
单一挂牌价 |
652,900元 |
保证金 |
70,000元 |
地理位置 |
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天琴半岛花语湾 |
市/区 |
清远市清城区 |
权属性质 |
商品房 |
权证编号 |
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02195号 |
规划用途 |
住宅 |
目前用途 |
空置 |
宗地面积 |
44498.05㎡ |
建筑面积 |
84.79㎡ |
配套设施 |
配备基本生活配套 |
区位状况 |
大型综合社区 |
标的②名称 |
惠州仲恺大道(惠环段)376号时尚公园购物广场1-6层商场1层163号 |
评估单价 |
21900元/㎡ |
评估值 |
428,000元 |
单一挂牌价 |
428,000元 |
保证金 |
50,000元 |
地理位置 |
仲恺大道(惠环段)376号时尚公园购物广场 |
市/区 |
惠州市仲恺新区 |
权属性质 |
商业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363591号 |
规划用途 |
商铺 |
目前用途 |
空置 |
宗地面积 |
39007.2㎡ |
建筑面积 |
19.55㎡ |
配套设施 |
配备基本生活配套 |
区位状况 |
大型综合商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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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可到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并统一于12月21日-22日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了解。
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成交之日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承担自成交之日起的物业费、水电费等。
意向受让方须与实际过户人保持一致。 |
优先购买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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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080,900元(合计)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1、本次资产处置通过阿里拍卖渠道进行,意向受让人须在本次资产转让公告期间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意向受让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受让方锁定的保证金在扣除软件使用费后将自动转入南方文交所账户作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释放。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
2、南方文化资产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已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资产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文化交易所与转让方协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资产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方文化资产交易所结算账户,全额缴纳本次资产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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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按项目对应缴纳 |
保证金的缴纳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下午17:00前)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意向受让方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结束,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阿里拍卖支付宝内作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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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第五层501-506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6752224298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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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已经本次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文化资产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文化交易所与转让方协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 |
发布媒体名称 |
南方都市报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9298969;18933942716 |
特别声明 |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交所对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招商人提供的资料,请应答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合作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合作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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