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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电网络佛山三水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谈判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7-06-02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429

广东广电网络佛山三水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谈判邀请函

1.招标条件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广电网络佛山三水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2.2项目内容:

对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的车辆按要求在合同期内定点维修,以保障采购人办公用车的质量安全。

2.3项目预算金额:24万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一年,具体日期以签署合同时的规定为准。

2.5本项目将确定两名成交人,成交人只取得本项目的合作资格,采购人不承诺在合作有效期内授予成交人维修量、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维修总金额、具体要求,按实际需求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注册的机动车辆维修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3.3响应人须具备由交通主管部门按国家最新标准核发的具有三类或三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响应人须在三水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维修点(即维修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佛山市三水区注册的单位以营业执照为准,佛山市三水区外注册的单位以响应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地址在佛山市三水区内>为准)(采购人车辆活动的主要区域为三水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 3日至2017年6月 9 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8 30 分至 12 时, 14 时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响应人,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按第六点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微信购买文件操作指引》。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微信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于支付当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领取。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B、①需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响应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4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 20 930分(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会议室

5.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响应文件的响应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工、童工联系电话:0757-83932428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8110901013800370051

7.说明

7.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2响应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3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gcable.com.cn(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响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响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4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2 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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