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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新媒体运营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发布机构:阅读:619

  一、项目简介: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做好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工作,拟采购专职新媒体运营人员(1名)外包服务,合作期限1年。项目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3万元。

  二、合格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成立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备营业经营许可,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意向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意向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须配备独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要求

1、提供1名专职新媒体运营人员外包服务,外包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掌握图文编辑、摄影摄像、视频剪辑等新媒体技能,由采购方选定后派驻到指定场所工作,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根据服务外包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等建立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承接的服务外包业务和甲方确定的工作标准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严格高效的管理。

3、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与外包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并保持服务外包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障外包服务的正常进行。

4、负责服务外包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保险、奖惩升降等事项,并保持服务外包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障外包服务的正常进行。

四、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  甲方有权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制度,并及时通知乙方执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服务项目外包的内容及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1.2  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对于外包服务及人员的管理,对于乙方外包服务及人员管理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负责人员提出。

1.3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4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服务场地、设备、设施、工具,并承担服务项目的日常运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等,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服务外包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外包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任何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服务外包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等建立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承接的服务外包业务和甲方确定的工作标准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严格高效的管理。

2.3  乙方应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与外包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并保持服务外包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障外包服务的正常进行。

2.4  乙方负责服务外包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保险、奖惩升降等事项,并保持服务外包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障外包服务的正常进行。

2.5  乙方为了履行本合同,可根据实际需要交由关联公司处理。

3、付款方式

3.1 甲方应按照双方认可的服务内容、人员数量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服务价目表所确定的报价标准向乙方服务费用。完成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在合同生效6个月后,经甲方对半年成果(完成本合同新媒体产品制作不少于合同要求总数的50%)进行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20%

3.2  因提供外包服务所依法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五、采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商的资质、实施方案、报价、案例等内容,以投票方式评选出服务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企业简介(须包括配备独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专业法务团队等证明材料)

4、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包括本公告第二条“合格服务商”中第2/3/8点要求)

5、《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含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6、同类项目业绩材料(不少于3个)

7、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函增值税率必须与实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一致。)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人代表签章。

  (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截至  2025 5 13 15 

(三)报价函要求

1、报价函增值税率必须与实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一致。

2、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报价文件,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报价函,按照本公告及附件报价函的要求填写制作报价文件,以信函密封,封口密封条上注明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与联系方式并加盖骑缝章。

3、本项目报价文件接受快递送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3003690

附件:专职新媒体运营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报价函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55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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