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企业招标企业招标详情

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9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622

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644-ZQSH-ZB-160057-1)已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第二次)

第二标段名称: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二:社区电子宣传栏和楼宇电梯海报)

2.2项目内容: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业务的宣传推广,助力实现“保用户、保终端、促发展”的目标,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计划引进专业广告公司,负责我公司户外广告投放工作,包括户外LED大屏、T型广告牌、社区电子宣传栏、楼宇电梯海报、公交候车亭广告牌等等。

标段二:社区电子宣传栏和楼宇电梯海报,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不超过45万元。

1.社区电子宣传栏要求:有机玻璃镜框喷绘、广告可轮显,每天亮灯时间不低于8小时,规格尺寸为195cm*145cm。社区楼盘需覆盖我公司高清互动双向网络。

2.楼宇电梯海报要求:有机玻璃镜框喷绘镶嵌式,彩色喷画,规格尺寸为43cm*58cm。楼宇电梯需覆盖我公司高清互动双向网络。

2.3本项目本标段预算:45万元。

2.4投放时间:约四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2月,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规定为准。

2.5本项目本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代理广告等业务(提供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6年1110日至2016年1116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9 时至 12 时,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按标段递交):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B、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D、本项目支持刷卡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6点。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按标段递交):

5.1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19 30分(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东楼17楼会议室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工、苏工  联系电话:0757-83932428转8011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招标部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7.说明

7.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3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

 

公告附件:

上一篇: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下一篇: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全市业务促销礼品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分享到

Copyright 2010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02111号-1   

客服热线:400-059-8899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综合楼 3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