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电佛山顺德分公司招募业务推广物品供应项目(第三次)
发布时间:2015-11-18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952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项目编号:GCMC-GDDL-04(2015)014
1.2 项目名称:2015年广东广电佛山顺德分公司招募业务推广物品供应项目(第三次)
1.3模拟采购清单(仅供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书面订货单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单位 |
1 | 环保袋 | 无纺布36*45*15CM;丝印LOGO,宣传语,热线电话 | 3500个 |
3 | 保温杯 | 不锈钢,500ML真空、彩色,丝印宣传语,热线电话 | 600个 |
4 | 广告衫 | 均码,夏装短袖,棉,丝印LOGO,宣传语,热线电话 | 2000件 |
5 | 移动电源 | 5000毫安,丝印宣传语,热线电话 | 500个 |
6 | 小风扇 | 4寸,USB,电池,丝印LOGO | 500个 |
7 | 纸巾盒 | 18.5*12*8.5 ,150抽,丝印LOGO,宣传语,热线电话 | 4000盒 |
8 | 咖啡壶 | 500ML,全自动,滴漏,丝印LOGO,宣传语,热线电话 | 200个 |
9 | 咖啡杯 | 350ML,陶瓷,丝印LOGO,宣传语,热线电话 | 2000个 |
10 | 笔记本 | 300页,硬皮抄,15*21CM丝印LOGO,宣传语,热线电话 | 200本 |
14 | 鸭舌帽 | 均码,棉布,丝印LOGO,可调节,宣传语,热线电话 | 3000顶 |
15 | 指甲钳套装 | 7件套,丝印两个LOGO, | 2000套 |
1.4项目最高限价:29万元
1.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规定为准。
1.6本项目将确定二名中标人。中标人仅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违法转包。
三.项目报名与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8日至2015年11 月 24 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9 时至 12 时,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右侧办公室;
3.3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谈判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4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代表报名则无需提供);
B、①需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书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网址以便查证;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需出具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说明或相关公告网页截屏
C、可采用支付现金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谈判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7点
注:响应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5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卢工 0757-83288500
3.6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 月 4 日 9 时 30 分(0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大楼17楼会议室。
4.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响应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 28603388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0757-83288500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8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六.说明
6.1领取谈判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2响应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3本次公告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响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响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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