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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活动执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2发布机构:阅读:633

一、项目名称
    普法活动执行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因普法活动项目执行需要,我司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择服务商。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1.9万元。

三、合格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商务、庆典活动策划及执行等相关内容。

2、有商务活动策划及执行的丰富经验(提供案例)。

3、不接受联合竞价、分包和转包。

4、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服务要求   

  1.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与数量,详见本公告附件。
  2. 内容要求:

我司将开展以法律下乡助振兴为主题的普法活动,活动地点为肇庆市,合计举办9场,各县市区各举办一场。活动内容包括法治文艺表演、专题法律宣讲、普法志愿服务等。本项目需要执行活动背景架搭建、音响设备租赁、活动桌椅、帐篷、宣传物质制作、主持人及法治文艺表演邀请等服务。

五、合同主要条款

成交供应商(乙方)应按照采购方(甲方)要求及时签署合同,并接受下列条款。

  1. 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 服务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本项目中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人员询问的便利,并提供专人配合;(3)在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以各种形式就乙方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提出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并及时纠正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4)在乙方交付项目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付款。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服务;(2)乙方提交本项目所要求的各类文档文件,应符合甲方要求;(3)乙方应配备经甲方认可的、具备本项目实施服务技能和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并保证人员的稳定性;(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保证不擅自将甲方提供的纸质、电子文档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
  5. 知识产权:(1)本项目实施中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 秘密保守:(1)合同双方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资料,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密或不正当使用。泄密或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3)甲乙双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项目相关信息,同意赔偿因自身违反保密责任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7. 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9. 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开具制作费首付款发票,在15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

六、采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商的资质、实施方案、报价、案例等内容,以投票方式评选出服务供应商。

七、报价要求

  1. 报价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4)同类型项目的服务案例及证明材料。
    5)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人代表签章,注明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原件留待备查。

  1. 截止时间:20219612:00
  2. 报价请按照以上要求准备资料,加盖公章后,将资料密封封条(封口加盖骑缝章)后快递到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003690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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