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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南海分公司饭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4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126

2017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南海分公司饭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644-ZQSH-ZB-1701322)已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南海分公司饭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2.2项目内容: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本部及大沥、西樵、里水支公司设有员工饭堂,为规范公司员工饭堂的原材料采购行为,杜绝“三无产品”和质量低劣原材料流入饭堂,切实保障公司员工饭堂食品安全,实现采购原材料的可追溯性,供应商须按要求供应粮、油、肉类、鱼类、蛋类、瓜菜类、干杂副食品类、调味品类等食材。

2.3项目预算金额:154.08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或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最高金额为止,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规定为准。

2.5服务范围:佛山市南海区。

2.6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人仅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实际结算金额和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核定的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肉类或瓜菜类或干杂副食品类等,如营业执照无法显示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4具备由相关管理职能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215日至2017年221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8 30 分至 12 时, 14 时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按第六点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微信购买文件操作指引》。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微信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于支付当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领取。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B、①需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4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10930分(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东楼17楼开标室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工、萧工    联系电话:0757-83932428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8110901013800370051

7.说明

7.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3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gcable.com.cn(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4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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