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顺德分公司食堂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6-11-22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175
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顺德分公司食堂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招标代理编号):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顺德分公司食堂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第二次)(G644-ZQSH-XJ-160005-1)
1.2项目内容:需按要求供应粮、油、肉类、鱼类、蛋类、瓜菜类、干杂副食品类、调味品类等食材。
1.3项目金额:人民币29.50万元。
1.4供应资格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或最大采购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预算。若上述任一条件满足的,合同自行终止。
1.5成交人数:一名。成交人仅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实际结算金额和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核定的订单为准。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肉类或瓜菜类或干杂副食品类等;
2.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三.项目报名与询价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 2016年 11 月 23日至2016年 11 月 29 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9 时至 12 时,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3.3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询价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4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B、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D、需提供购买询价文件的银行汇款凭证(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五点)。
注:响应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5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询价文件的响应人参加应答。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7 日 9 时 30 分(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大楼17楼会议室。
4.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询价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工、萧工
联系电话:0757-83932428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六.说明
6.1领取询价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2响应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3 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响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响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