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南海地推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3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809
- 招标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G644-ZQSH-ZB-160019)已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南海地推宣传项目
2.2项目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招标人将不定期地在南海区各个镇街所管属的村居和楼盘小区举办地推宣传活动,面向客户推广广电网络经营的各项目业务:包括高清机顶盒的销售、高清互动业务涵盖的各类电视节目包、互联网上网业务等,拟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引进2家活动协办单位,按照招标人地推活动的安排,协助做好地推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3项目预算总金额:400000元。
备注:※费用包含本项目场地租赁费、物料运输费、物料安装费、人员(工资、福利、社保、补贴)以及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活动所用物料由招标人提供。
2.4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5服务有效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规定为准。
2.6本项目将确定两名中标人,中标人只取得本项目的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合作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人的具体场次、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服务金额,具体按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下单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6年 5 月 24 日至2016年 5 月 30 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9 时至 12 时,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购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以下提供过来的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A、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代表报名则无需提供);
B、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支持银行卡刷卡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6点。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工 0757-83932428转8011
4.6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标书售出后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9 时 30 分(0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东楼17楼会议室。
5.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工、李工 联系电话:0757-83932428转8268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7.说明
7.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3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foshan.net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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