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线回迁工程及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管线回迁工程
发布时间:2016-07-21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664
招标编号:G644-ZQSH-ZB-160034
招标编码:CBL_20160722_2544369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712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盈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线回迁工程及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管线回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线回迁工程及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管线回迁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粤发改交通函〔2011〕56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盈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电信、移动、联通等管线迁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地铁站。
2.2项目建设规模: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管线回迁工程:包括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光缆部分)、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联通光缆部分)、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广电光缆部分)、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交警光缆部分)、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盈通光缆部分) 、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综合管道部分)。包括多条佛山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的光缆进行回迁,涉及大量业务链路的割接等。
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线回迁工程:包括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光缆部分)、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电缆部分)、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道部分)的管道、电缆、光缆进行回迁,包括多条中国电信的管道、电缆、光缆进行回迁,涉及大量业务链路的割接等。
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712.326682万元。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线回迁工程及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管线回迁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
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移动、联通、广电、交警、盈通管线回迁工程:电缆工程、设备工程、光缆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广佛线澜石地铁站市政管线回迁工程电信管线回迁工程:管道工程、电缆工程、光缆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丙级(临时丙级)及以上(信部规[2001]631号)。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入粤备案手续,并提供入粤备案证明复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5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要求:
4.9.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9.2拟派施工员:至少3名,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①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颁发的光缆线务员证书;
②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通信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者经信息产业部门、通信行业协会备案的培训合格证)。
4.9.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为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07 月 29 日 17 时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14.0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就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大楼东17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郭工、徐工
电 话: 0757-82503289 电 话: 0757-832885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czq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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