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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分公司2020-2021年工程建设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发布机构:阅读:1,276

以下为摘要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2020-2021年工程建设施工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4-06-04A-2019-D-E15898,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规范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韶关分公司公开招标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服务单位。中标人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按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完成招标人拟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入围中标人为家。

2.2  建设规模:预估施工费用399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市县、工程名称 新建工程费(万) 维护费(万) 合计(万) 备注
1 韶关 1150 500 1650
2 南雄 360 60 420
3 始兴 240 60 300
4 翁源 220 60 280
5 乐昌 240 100 340
6 仁化 240 60 300
7 曲江 240 60 300
8 综治视联网、农村应急广播 400 0 400
合计 3090 900 3990

 

2.3  建设地点及项目实施地:包含韶关市内、南雄、始兴、翁源、乐昌、仁化分公司及犁市、龙归、江湾、重阳四个乡镇干线和接入网工程建设任务和应急抢修、网络维护、主干网络工程施工、城域网络工程施工等工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区域分配,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制定。

2.4  服务期: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止或招标人累计采购量达到本合同的最高限额后,合同期限结束,以先到者为准在合同期限结束时,若甲方尚未公告同类采购项目新一年度中标结果,则有效期延长两个月,延期自甲方同类项目新一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提前终止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原配额分配比例增加合同采购金额, 以甲方单位实际订单为准,所增加的总采购金额或总采购数量不超过本合同最高采购限额或采购限量的10%,甲方订货单位增加采购部分,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5  招标范围:

(1)为招标人的配套工程(含网络调试)、网改工程(含网络调试)、光缆网络工程(含网络调试)、机房建设(改造)工程、散户安装、零星管道及维修工程、日常网络施工及巡检维护、抢修(含网络调试)等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提供施工服务。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招标人约定的期限内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工作。

(3)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范围、施工工期由招标人通过施工委托书或委托合同确定。

(4)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工程类满足《GCABLE-2011-021-D1.0-110824-广东广电网络工程施工规范》及招标人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须满足《GCABLE-2011-022-D1.0-111226广东广电网络验收规范》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管道工程类满足《GCABLE-2011-024-D1.0-110824-广东广电网络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2.6  资格说明

(1)施工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工程的获得,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工程的数量。

(2)在出现中标人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被取消服务资格时,招标人有权按本次招标确定的替补排名先后顺序进行替补或组织重新招标履行本项目。

(3)中标人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的原因无法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的,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量增加或其他工作需要的情况再次组织招标增加其他机构,招标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将不作任何补偿。

2.7  承包方式:

(1)由招标人提供网络工程设备、光缆等甲类材料,由中标人包制作竣工文件、结算文件及转固资料、包工(含人工、机械、车辆、水电等费用)、包辅料(包括水泥、沙石等)、包进场协调、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及可能发生的第三方费用(政策规定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除外)等。其中施工费用以《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安装预结算定额体系》四类地区为基准,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指定。辅料(包括水泥、沙石等)由施工单位承担,必须符合质量技术要求且得到招标人检验通过,方可使用。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否则被视为违约,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中标人数量: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4中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8家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2.10      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省级以上(含)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2)《有线广播电视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省级以上(含)住房城和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盖章书面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若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2)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3未在4.1条款的指定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528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韶关市武江区黄沙坪莞韶城61栋。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韶关市武江区黄沙坪莞韶城61栋公开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相关证明文件参加开标,若无法安排代表出席需提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函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5.4投标保证金:28000.00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cable.tv)以及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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