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企业招标企业招标详情

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发布机构:阅读:583

一、项目名称:

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简介: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拟于近期开展系列专题视频的拍摄制作,现为该项目采购系列服务,本项目服务范围: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视觉创意和脚本组建视频拍摄创作剧组,负责导演、制片、电影级摄像、灯光、服装、道具、场景设计、舞美制作、车辆租赁、演员邀请、当地向导邀请、后期剪辑、4K合成、动画制作、视觉特效、调色、音频、多语种翻译等。

现公开采购本项目服务,我司将根据报价文件,通过评审选择一家供应商成交。

三、合格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视频制作行业公司,能提供营业执照。

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不接受联合竞价、分包和转包。

6. 供应商需合理安排拍摄团队、创作人员进行全国异地执行,全天候在线并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确保拍摄制作的连续、及时、保密。及时完成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供应商需至少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根据采购方要求统筹开展项目管理。

    四、采购要求

1.项目规模:

三条视频时长分别为3分钟、13分钟和16分钟。

2.项目工期:30天内

3.视频拍摄中,要求使用4k及以上的摄制设备进行制作,剧组有专门的灯光组、制片组、美术组、录音组。

4.视频拍摄执行团队中,均需要有4000米以上高原作品制作经验,能够在艰苦的高原环境中完成拍摄任务。

5.项目执行团队必须有良好的保密意识,具有相关涉 密类项目的制作经验。

6.项目执行团队可以长期在异地开展工作。

7.项目执行团队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8.视频执行团队中,需要有2名以上新闻类中级职称的主创人员,并且具有相应的主流媒体从业经验。

9.曾经服务过大型国企及各级政府部门,具有合作合同及相关案例。

10.拍摄团队成员获得过省市及以上的政府专业奖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11.项目地点:西藏,交通差旅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2.提交时间:2023年4月30日

五、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法律法规委托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作。

2.甲方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积极的协助,并须按照双方确认的期限向乙方提供短片策划的素材和有关背景资料。同时,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甲方提供的相关素材和资料仅供乙方参考和借鉴。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有权将工作期限相应予以顺延。

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费用。

4.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时进行审核验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需以书面形式交予乙方。

5.甲方应安排人员跟进、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情况。

6.宣传片策划项目终审验收一个阶段,验收通过后,由甲方予以签字确认。甲方不得对已经签字确认的制作内容进行改动。若有此必要,须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7.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甲方确需对已验收确认的内容进行修改的,乙方应当按照修改意见及时完成修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获得相应的费用和报酬。

2.乙方保证其制作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乙方应该依据合同的规定独立完成制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对自身的工作人员、所聘请人员、邀约人员,乙方及其租赁的设备、物资的安全等事项负责,如前述人员发生人身或安全意外事件等或前述人员或设备等造成甲方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购买相应人身及责任保险,防范和分担风险,购买保险的资料向甲方报备。

5.乙方应该依据本合同的规定独立完成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策划、拍摄、剪辑、制作等工作,保证创意思路和设计方案、有关文案、剪辑过程中使用的音乐词曲、背景、作品及所涉及到的演出者肖像、照片、视频等(由甲方负责提供的除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剪辑、制作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制作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已经签字确认的制作内容进行改动。若有此必要,须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7.乙方有责任对本项目宣传片在双方约定的制作周期内进行修改,直至通过甲方验收。

8.乙方逾期提交成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5】的违约金。

六、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报价函,按照该函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2023年4月6日15时之前将资料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或快递到广东省南方新发展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生活综合楼二楼,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710626880。

 

附件: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报价函

 

                     广东省南方新发展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3 月 31 日             

上一篇: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办公设备与办公网络代维项目招标失败公告

下一篇:2022年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暨品牌运营之短视频制作服务(第一阶段)项目采购公告

分享到

Copyright 2010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02111号-1   

客服热线:400-059-8899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综合楼 3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