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展示多媒体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发布机构:阅读:602
一、项目名称
南方展示多媒体设备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服务地点:东莞市内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多媒体设备定制及安装服务,设备送到指定送货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硬件设备,系统集成,包装配送,安装调试等服务。(设备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生产、销售、开发、实施本项目电子终端产品的能力,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产品3C认证 ,加盖制造商公章。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分包和转包。
4.可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服务要求
1.中选服务商根据我方技术要求定制化设计和生产多媒体设备。
2.确定可入场时间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产品要求见附件1(《南方展示多媒体设备项目报价函》)。
4.其他要求见合同主要条款。
五、合同主要条款
1.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含零配件等),表面无刮伤。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甲方技术产品要求。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2)验收时间: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合格。
3.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 70%。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4.本合同的质保期不少于24 个月
在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常设售后服务电话热线、远程及现场支持服务和维修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即时响应,不能远程解决的,应在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处理完毕。故障不能在 48 小时内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设备直至故障修复。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南方展示多媒体设备项目评分表》),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对各报价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制作服务方案、质保应急举措、资质、技术团队支撑、报价、案例等内容进行打分,综合评分最高者将推荐为项目实施单位。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设备报价函(见附件);
(5)产品方案及案例,及售后服务承诺(另附);
(6)企业相关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盖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所有材料书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11点。
3.报价及联系方式:密封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谢绝同城),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社,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3432029035。
附件1:南方展示多媒体设备项目报价函
附件2:南方展示多媒体设备项目评分表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