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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坝沙田柚省外推介活动搭建及执行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发布机构:阅读:315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坝沙田柚省外推介活动搭建及执行服务

2、项目简介:为开拓长坝沙田柚市场,让长坝沙田柚“走出去”,加强产销有效对接,擦亮仁化县特色产业“长坝沙田柚”金字招牌,现公开采购“长坝沙田柚省外推介活动搭建及执行服务”,组建一支专业的营销队伍,开拓销区市场,走访销区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前期市场预热、品牌发布、市场扩展、地推销售等活动。计划在2023年2-3月进行2场长坝沙田柚省外推介活动,暂定在上海、长沙、武汉、西安、北京等地中选择两地的社区、消费商圈开展推介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单位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记录为不良行为。

5、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以来相关案例至少2个。

三、服务内容

1、服务地点:暂定在上海、长沙、武汉、西安、北京等地中选择两地的社区、消费商圈开展推介活动;

2、服务时间:2023年2-3月;

3、服务内容:供应商需要在规定期间完成2场省外推介,推介活动包括会场搭建、活动执行、宣传物料、采购商邀请、消费优惠补贴、差旅接待等。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5、项目预算:不超过40万元。

四、合同条款
1、如本项目因不可抗力延期或取消,甲、乙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承担各自相应已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解决确定;

2、项目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广东南方农村报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3、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在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票30个工作日内按流程支付合同款金额的50%;项目完成验收后,我公司在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作款项尾款,即合同款金额的50%;
4、费用总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管理费、场馆和活动主办方主场管理费、展期水电等。
五、验收条款

1、所有工作策划执行结束前,供应商须及时提交活动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各类现场图片、设计稿(需源文件)、文字资料电子版等,根据采购需求提供一对一照片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采购方需进行现场验收。

六、报价要求

1、报价编制要求:

  1. 提供纸质文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2)所有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以信函密封,封口密封条上注明本项目编号和供应商联系方式并加盖骑缝章。

(3)电子版用U盘制作,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和纸质文件放入同一密封袋中。

(4)《报价函》需单独信封密封放入同一密封袋中。未满足密封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予拒收。

  1. 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2点00分前送达报价文件。

3、本项目报价文件接受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203室;联系人: 崔女士;联系电话:13138607200。

 

 

广东南方农村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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