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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乡村振兴招商大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15发布机构:阅读:406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乡村振兴招商大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中山市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大力实施强镇兴村“1388”行动,加快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书等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记录为不良行为。

5、近两年来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附合同关键页)。

四、服务内容

1、服务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服务时间:20239-10月;

3、服务内容:开展中山市乡村振兴招商大会系列活动,包括整合融媒体宣传资源和开展社会化话题营销服务,流量推广、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多平台直播推流,招商云平台制作;视频拍摄制作;直播;邀请名人、专家、媒体等;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5、采购限价:不超过33.5万元。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如本项目因不可抗力延期或取消,甲、乙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承担各自相应已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项目的版权归广东南方农村报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3、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款的50%,项目执行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合同款的50%)。

4、项目所有工作策划执行结束,供应商须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项目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的源文件素材电子版,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六、报价要求

1、报价编制要求:

1)提供纸质文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2)所有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以信函密封,封口密封条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和供应商联系方式并加盖骑缝章。

3)电子版用U盘制作,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和纸质文件放入同一密封袋中。

2、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2391817点前送达报价文件。

3、本项目报价文件须快递送达。快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310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416128466

附件1项目报价函

附件2评审标准

广东南方农村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3915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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