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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全市业务促销礼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26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485

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全市业务促销礼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关于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2016年全市业务促销礼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644-ZQSH-ZB-160052)的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说明:

一、将项目需求内容中迷你移动电源参数要求变更为“尺寸参考:5.8cm*0.8cm*0.4cm(各参数正负不超过1cm),容量1500-5000ml。”

二、项目需求中印刷LOGO,我公司提供LOGO为参考模板,仅供报价参考。具体后期LOGO样式由双方协商拟定(报价包含LOGO印刷费用,且中标人需要负责提供礼品印刷LOGO设计及参考样式)。

三、招标文件的投标样品由原定的6项调整为12项(即投标报价项),各项数量均为1。

四、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2.2符合性审查”增加第6小点:审查内容为“投标样品的响应情况”,审查标准为“投标人的投标样品必须满足“第五章项目要求”的“二、通用要求”中规格要求(样品全部可以不用体现LOGO、二维码等宣传元素,即LOGO、二维码等宣传元素为非评审标准),只要其中一个样品出现不符合项,即视为不符合本条款。”,其余序号顺延。

五、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的“三、样品要求”的“3.5 说明”增加第4小点“(4)投标样品作为符合性评审标准中的一项,必须满足“第五章项目要求”的“二、通用要求”中规格要求(样品全部可以不用体现LOGO、二维码等宣传元素,即LOGO、二维码等宣传元素为非评审标准),只要其中一个样品出现不符合项,即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六、由于本次修改招标文件的日期距离原定开标日期2016年10月31日不足15天,故需要延后开标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开标当天的时间地点不变,仅调整开标日期。

七、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2.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的“2.3详细评审标准”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格核算依据”修改为“以含税价作为评审价格核算依据”。

八、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项目要求”的“4、中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的“(税率17%)”。

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变更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对其作出实质性响应。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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