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历史文化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发布机构:阅读:7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山历史文化宣传项目
2.项目编号:NG2023004
3.项目简介
以南粤古驿道“历史文化背景”“保护修复工作进展”“游客使用情况”为主题,以台山都斛“胜利大营救”粤西海上交通线及东滘口登陆纪念地、台山海口埠-梅家大院古驿道(银信纪念广场、银信博物馆)、江门市侨乡文化遗产游径及相关村庄规划为主要对象,在台山市主流媒体平台推出电台体验专栏、电视特别节目以及图文宣传。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00元(含税)。现公开采购本项目服务,我司将根据报价文件,通过评审选择一家供应商成交。
二、供应商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不接受联合竞价、分包和转包。
(二)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执行团队需有丰富经验,有长期从事党政重大活动的直播或录播的经验,每个岗位配备两名工作人员(一主一备);
3.执行团队有图文内容组织及编辑经验。
三、采购要求
1.录制6期古驿道体验专栏,并在台山主流电台黄金时段播出(每期约6分钟,含文案、主持、录制等);
2.摄制6期电视特别节目(每期节目约为5-10分钟,分辨率1080P以上,含配音、配乐、特效及字幕),并在台山主流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
3.组织40条图文宣传内容,并在台山市级主流媒体和台山市融媒体中心推广宣传。
四、合同主要条款
成交供应商(乙方)应按照采购方(甲方)要求及时签署合同,并接受下列条款。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服务地点:广东省台山市。
3.付款方式:项目结项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4.项目过程中所拍摄制作的视频和图片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5.制作视频、相片所使用的素材承诺没有侵权,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
6.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报价要求
本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南方网(www.southcn.com)“物资采购”频道,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报价函,按照本公告及附件报价函的要求填写制作报价文件。
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及骑缝章(鲜章),设置页码,装订成册,提供正本1 份,副本2份,以信函密封封装,封口密封条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骑缝章。未满足密封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予拒收。
本项目报价文件接受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7楼;联系人:康小姐;联系电话:020-87378760。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2时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我司将根据报价文件为本项目评选出一家供应商。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公告附件:
附件1 附件:台山历史文化宣传项目报价函.doc上一篇:韶关历史文化宣传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