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分公司广播电视内容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9发布机构:阅读:1,258
以下为摘要内容:
本项目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广播电视内容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4-06-04F-2020-D-E06854),采购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范围: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广播电视内容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5万元人民币(含税),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 需求及技术规范要求。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钥匙项目)。
1.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成交人数量:成交人数量1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并可开具本招标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企业办理了三证合一无法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需单独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旧的税务登记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官网涉税查询,查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证明材料);
2.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盖章书面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若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0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韶关市武江区黄沙坪莞韶城61栋。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cable.tv)以及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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