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展示文化展馆户外公共区域改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发布机构:阅读:697
一、项目名称:
南方展示文化展馆户外公共区域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肇庆市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及清单,完成展馆公共区域部分改造,直至验收移交给采购人使用。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营业范围包含布展服务、建筑装饰、装饰装修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4.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及清单,完成展馆公共区域部分改造。
2.甲方确认色板及小样后在15天内完成改造,交付采购人验收。
3.项目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一)乙方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规范实施,并接受甲方对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保证安装人员的安全。乙方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2.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及施工要满足消防部门要求,项目期间配备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安装过程中如有损坏移位消防设施,需恢复原状。
3.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项目实施过程;对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4.乙方应保证项目实施和人员的安全。项目实施期间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实施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安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委托本单位 作为本合同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往来沟通等事项,负责人邮箱 ,联系电话: 。
(二)项目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将有关资料全部移交甲方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7%。
3.合同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经乙方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商的资质、案例、设计方案、报价等内容,以投票方式评选出项目实施单位。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人代表签章,所有材料书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下午3点。
(三)报价及联系方式:密封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谢绝同城),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社,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3432029035。
附件: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