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形象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7发布机构:阅读:617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城市形象片《最美侨乡 岭南天堂》(暂名)项目
二、项目简介:
江门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价值洼地”、“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后发优势,城市形象片将为江门“画龙点睛”、文化赋能,为江门的文旅引流、招商引资创造条件。
随着移动互联网、流媒体已成为当今主流的传播介质,城市形象片因其生动鲜活、短小迅捷,而成为一种非常高效的传播产品。江门城市形象片面向广东、全国、海外,将展现五邑地区的丰饶多姿、深厚底蕴、独特魅力,提升江门城市品牌和美誉度。
现就该项目的执行选择供应商。
三、合格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公司须有总公司的授权;
2.文化传播、策划服务、广告等行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策划、设计、广告、活动策划等;
3.熟悉宣传片策划、脚本撰写、拍摄、后期制作,有同类项目经验;
4.不接受联合竞价、分包和转包;
5.能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制作江门市城市形象片《最美侨乡 岭南天堂》(暂名)
2.时间要求:2021年9月30号前交付成片,并通过采购方审核。
3.成片分为5分钟完整版本、1分钟精简版、15秒预览版,以适应不同的传播场景。所有版本需配字幕,为中英文双语。
4.内容能够充分展现江门市形象和城市魅力,全片风格要求色彩靓丽、简洁明快、节奏清晰、富有活力,结构完整、制作精良,使用航拍、影视特效、音效、场景等手段展现主题。
5.采用4K超高清技术进行拍摄录制,后期制作成高清播出版(1080P)、4K超高清两种版本。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项目主办方;
2.甲方提出项目需求,并监督乙方按时间节点完成;
3.对于未达需求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项目方案需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统筹执行,包括联络各方、分工协调、资料收集、采访拍摄、推进项目的进度,保证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乙方按照甲方需求,负责嘉宾的邀请及接待服务工作,与他们及时沟通需求;
4.乙方提供的服务需通过甲方现场验收;
5.按期向甲方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六、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1《江门市城市形象片项目报价函》,按照该函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8月20日15时之前将资料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或快递到广东南方艺术空间展览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B塔6楼,联系人:李丽霞 ,联系电话:020-87374654。
广东南方艺术空间展览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