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备份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6-11-29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1,165
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备份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招标代理编号:G644-ZQSH-TP-160010
1.2 项目名称: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备份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1.3 需求内容:
1.3.1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的云视频会议系统,需包含12个会场的云视频会议系统硬件(包含12个摄像头,12个全向麦,12个会议主机),2张4G卡3年的流量包服务,5个或以上电脑终端3年的视频会议软件服务,3年的云视频会议系统的服务。
1.3.2到货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1.3.3项目预算:200000元。
1.3.4本项目将确定一名成交人。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三.项目报名与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3.3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购谈判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4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B、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以下资质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采用银行卡刷卡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谈判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五点;
注:响应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5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款。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年12月13日9时30分(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会议室;
4.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响应文件的响应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萧工、杨工 联系电话:0757-83932428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招标部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六.说明
6.1 领取谈判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2 响应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3 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响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响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