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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海羊城创意产业园项目 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发布机构:阅读:19,818

一、合作运营项目的基本情况

  广东南海羊城创意产业园项目(下称:“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泌冲“丫北”“低洲”原南光树脂厂场地,物业占地面积56468.41平方米,建筑面积19421.54平方米(其中钢混建筑物17941.54平方米、简易棚1480平方米(无产权证),空地39170.51平方米,该物业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0013708号,物业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由广东南海羊城创意产业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商人”)办理该项目招商相关事宜。

二、合作愿景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毗邻广州金沙街道。现招商人拟引进合作方,共同对该物业进行升级改造和招商运营管理,根据“文创+科创”的产业方向,打造富有岭南特色的科技+文化创意的产业园区。

三、合作模式

(一)招商人与合作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招商人股权比例不低于20%。

(二)项目公司向招商人缴纳场地底租(合作方应对缴纳场地底租相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负责该物业的升级改造、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0年,项目改造期为9个月,自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物业交付日期开始计算;改造期内免收场地底租。

五、合作的基本要求

(一)招商人与合作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招商人股权比例不低于20%;

(二)项目公司向招商人缴纳场地底租,(合作方应对缴纳场地底租相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负责该物业的升级改造、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作期限:20年;

(四)改造期:项目改造期为9个月,自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物业交付日期开始计算;改造期内免收场地底租;

(五)对该物业的升级改造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签订后一年内须投入园区改造运营费用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改造后园区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六)合作方须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7日内交纳180万元租赁押金和1000万元的税收押金;

(七)合作方同意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7日内向羊城晚报社支付新媒体宣传费人民币200万元,并在合作期前五年每年向招商人支付品牌授权费人民币100万元;

(八)本次园区场地底租的评估价格为60万/月,若响应价格低于场地底租评估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第2年开始每3年至少递增10%,低于该比例的为无效报价;

(九)招商人与合作方成立的项目公司须接受大沥镇的税收考核,租赁期限起算之日起四年内,项目公司在大沥镇累计纳税总额不少于人民币900万元,若项目公司税收考核不达标的,合作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场地底租50%(含税)的标准在第五年向招商人补足第二年至第四年的场地底租,且对税收指标未完成的差额部分缴纳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十)合作方所提出的园区设计方案须得到招商人的认可,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或得到批准,方可执行;

(十一)本次招商公告的内容,构成招商人与合作方达成具体合作协议的谈判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合作的具体细节及合作协议内容;

(十二)合作方经招商人确定后,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商务条件,并与招商人就具体的合作细节及条件进行谈判,谈判及签约期限为自招商人发出合作方确定函件之日起5日内,双方逾期未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的,则视为本次招商合作失败,双方终止谈判,招商人有权就本项目另行招商并配合将合作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除此之外,招商人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三)合作方知悉并接受:合作方被招商人确定为合作方后,存在经谈判未能达成合作协议的风险,合作方自愿接受该风险并承担参与本次招商及谈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六、合作方资格

(一)合作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并加盖合作方公章);合作方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承诺在被招商人确定为合作方后的10日内取得打通招商园区物业与广州市白云区沙凤一路出口的资格;

(三)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承诺如被确定合作方资格,所提出的园区设计方案须得到招商人的认可,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或得到批准,方可执行;

(四)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承诺如被确定合作方资格,建设的园区符合“文创+科创”的产业方向;

(五)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承诺如被确定合作方资格,在与招商人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7日内向羊城晚报社支付新媒体宣传费人民币200万元,并在合作前五年内每年向招商人支付品牌授权费人民币100万元;

(六)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承诺如被确定合作方资格,在与招商人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7日内向招商人交纳180万元租赁押金和1000万元的税收押金;

(七)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合作方在与招商人签订合作协议后一年内须投入园区改造运营费用不少于5000万元,改造后园区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八)合作方须提交承诺文件,承诺如被确定合作方资格,招商人与合作方成立的项目公司须接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的税收考核,租赁期限起算之日起四年内,本项目在大沥镇累计纳税总额不少于人民币900万元,若项目公司税收考核不达标的,合作方须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场地底租50%(含税)的标准在第五年向招商人补足第二年至第四年的场地底租,且对税收指标未完成的差额部分缴纳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七、意向合作方需递交的文件资料

  意向合作方需根据招商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核资料和评审文件资料。

(一)意向合作方企业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营项目情况证明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央行企业征信备案机构《天眼查》打印企业查询信息,复印件加盖合作方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合作方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情况下);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合作方公章;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口径)。

(五)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六)意向合作方或其关联企业须具有园区改造经验,并提供改造经验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物业合作协议(含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资产管理服务协议)、租赁合同、改造前后对比照片(不少于3张)、入驻企业品牌含“文创或科创”类(提供租赁合同)。

上述关联企业是指:与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股权关系的其他单位等,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或央行企业征信备案机构《天眼查》公示信息查询为准。

(七)相关承诺或担保文件:意向合作方接受项目场地现状(含权属现状、建筑现状、使用现状等)并对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场地底租、场地底租递增幅度及项目改造总投入予以明确并作出承诺;意向合作方对招商人要求的合作模式条款及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担保或承诺文件;

(八)合作招商报价书;

(九)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缴纳凭证。

八、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要求合作方派代表(不超过3人)进行现场述标。

  评审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

九、报名及递交应答文件相关事项

(一)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在广东省文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址:http://zb.cnscee.com/)、文交所平台(网址:http://www.cnscee.com/)发布招商公告,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30至2021年5月11日17:30,本项目报名须提供下述报名资料并加盖合作方公章:

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合作方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成功报名后可获取招商文件,具体报名事宜可与公告中项目联系人咨询。

(二)递交应答文件

  本次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于2021年5月19日9:30前(以收到具体文件时间为准)。请合作方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纸质应答文件一正本两副本及电子应答文件一套)密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生活综合楼三楼)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合作方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替换。

  合作方须在公告期内向文交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须在2021年5月18日17:30前足额缴纳(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户名: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209072273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南方报业支行

 

  联系人:陈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18520501630;15078888869

  电子邮箱:1350660478@qq.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羊城创意产业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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