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广电数字创意产业园(人民北基地)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7发布机构:阅读:29,871
一、合作运营项目的基本情况
南方广电数字创意产业园(人民北基地)运营项目(下称:“项目”)现由广东广播电视台(下称“招商人”)使用,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拟合作运营的物业包括广东广播中心主楼、塔楼、综合楼的可运营楼层(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量测绘和交付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一)招商人与合作方(下称:“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成立运营公司。
(二)运营公司向招商人缴纳场地保底租金(合作方应对缴纳场地保底租金相应承担连带责任),保底租金按固定年限进行合理上浮。
(三)招商人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对运营公司利润每年分配一次。招商人对运营公司的参股持股比例为≥35%,合作双方具体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合作期限
以运营公司成立日期开始计算,具体合作期限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四、合作愿景
围绕广东广播电视台创新、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接与媒体融合转型相关的国内外前沿产业,引进龙头企业,探索媒体+产业的新型发展路径,实现共荣和共赢。
五、合作的基本要求
(一)合作方必须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注册设立运营公司,在运营公司内控股,参股比例可≥60%。
(二)运营公司对项目改造总投入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三)合作方须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及改造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足额场地租赁保证金和改造保证金缴纳至招商人指定账户,且必须严格按双方确定的项目改造计划对项目进行改造,否则招商人有权没收改造保证金。
(四)招商人除向运营公司实缴出资款外,不再承担向运营公司的其他投入,亦不提供任何担保,运营公司所需要的资金缺口由合作方负责。
(五)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运营公司股权,不得将所持有的运营公司股权设置质押、信托等权利负担,亦不得变更合作方的实际控制人。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署之前,出具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并承诺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
(六)合作方经招商人确定后,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商务条件,并与招商人就具体的合作细节及条件进行谈判;谈判及签约期限为自招商人发出合作方确定函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逾期未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的,则视为本次招商合作失败,双方终止谈判,招商人有权就本项目另行招商并配合将合作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除此之外,招商人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七)招商人确认合作方后,招商人有权对合作方的经营状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合作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合作方存在虚假应答或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不配合招商人尽职调查的情况,招商人有权取消合作方的招商资格,终止与合作方的合作谈判;如已签署合作协议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并追究合作方的相关责任;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合作方单方承担。
(八)合作方必须在合作首年内为项目园区引进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技或文创类的头部企业或相关产业。
(九)本次招商公告的内容,构成招商人与合作方达成具体合作协议的谈判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合作的具体细节及合作协议内容。
(十)合作方知悉并接受:合作方被招商人确定为合作方后,存在经谈判未能达成合作协议的风险,合作方自愿接受该风险并承担参与本次招商及谈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六、合作方资格
(一)合作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截止至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合法存续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合作方公章);合作方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在运营的产业园项目,合作方或其关联企业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与国有企业物业合作或承租并进行升级改造的成功运营经验,物业合作或承租运营面积累计不低于60000平方米,运营园区在业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详细的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营公司股权设置、项目改造和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改造方案实施的时间计划和重要节点的时间安排、项目定位、投资预算和资金计划、运营和管理团队的配置、从第1年至第20年运营公司效益预测(包含收入、成本、费用、税费等数据)和现金流分析等;但合作方合作资格被确认,并不等于招商人认可或接受该项目运营方案。
(四)合作方在2019年度的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及净资产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五)合作方截止本项目招商公告日前30天银行存款余额(含90天以内的理财产品)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七、合作方需递交的文件资料
合作方需根据招商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核资料文件和评审文件。
(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口径)、税务审计报告。
(二)2020年12月财务报表。
(三)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证明文件等(含90天以内的理财产品)。
(四)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营项目相关资质证书、园区认证或奖项(荣誉)情况证明等。
(五)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在运营的类似项目案例及其相关合作协议等。
(六)相关承诺函:
合作方接受项目场地现状(含权属现状、建筑现状、使用现状等)并对运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初始保底租金、保底租金递增幅度及项目改造总投入予以明确并作出承诺;合作方对合作模式条款的担保或承诺文件。
(七)项目改造方案(方案须维持园区建筑物现有格局和主体结构不变,不允许大拆大建,项目园区的改造必须按当时最新政策通过消防、环保、城管、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等。
(八)合作招商报价书。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缴纳凭证。
八、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要求合作方派代表(不超过3人)进行现场述标。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递交应答文件相关事项
(一)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将在广东省文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址:http://zb.cnscee.com/)、南方文交所平台(网址:http://www.cnscee.com/)发布招商公告,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 月 7 日15:00至2021年 1 月 12 日17:30,本项目报名须提供下述报名资料并加盖合作方公章:(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须载明具体的授权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成功报名后可获取招商文件,具体报名事宜可与公告中项目联系人咨询。
(二)递交应答文件:
本次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于2021年1月18日9:30前(以收到具体文件时间为准)。请合作方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纸质应答文件一正本两副本及电子应答文件一套)密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艺术园区生活综合楼三楼)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合作方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须在2021年 1 月 17 日17:30前足额缴纳(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户名: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209072273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南方报业支行
联系人:岑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18588875181;15078888869
电子邮箱:1126418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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