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南都留守儿童圆梦行动之留唱团音乐会 视频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4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7,220
一、项目名称:第十一届南都留守儿童圆梦行动之留唱团音乐会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简介:
2012年成立的“留守儿童合唱团”是南方都市报全力打造的公益项目,合唱团成员均为在深务工人员子女,即留守儿童群体,每年面向全国招募。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封闭式训练之后,拟于2019年8月21日在深圳保利剧院举行留唱团音乐会汇报演出。本次采购项目包括:留唱团音乐会视频制作项目视频策划方案、拍摄执行、录制及后期剪辑执行商。
三、合格服务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以下简称乙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丰富的大型活动经验和线下活动组织能力企业。
3、合同执行完毕后可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采购项要求如下: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视频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其他资料,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3、乙方侵犯他方权利或者引起纠纷的,或者引起该他方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5、乙方所有拍摄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6、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拍摄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拍摄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预留合同总额10%,待验收无问题后结算。
8、拍摄成品所有权归南方都市报所有。
六、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附件第十一届南都留守儿童圆梦行动之留唱团音乐会视频制作项目报价函要求报价,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8月16 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函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或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006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7366575。我司将根据报价函件评选出出符合条件的一家作为
该项目的服务商。
二、项目简介:
2012年成立的“留守儿童合唱团”是南方都市报全力打造的公益项目,合唱团成员均为在深务工人员子女,即留守儿童群体,每年面向全国招募。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封闭式训练之后,拟于2019年8月21日在深圳保利剧院举行留唱团音乐会汇报演出。本次采购项目包括:留唱团音乐会视频制作项目视频策划方案、拍摄执行、录制及后期剪辑执行商。
三、合格服务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以下简称乙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丰富的大型活动经验和线下活动组织能力企业。
3、合同执行完毕后可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采购项要求如下:
前期准备 |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1 |
视频风格及整体策划、脚本分镜头撰写。包括: (1)《开场视频》:1mins-2mins (2)《预告视频》:1mins (3)《采访视频》:5mins (4)《电话音频录音制作》:1min30s——2mins |
4个 |
中期拍摄 | ||
序号 | 工作人员 | 数量 |
2 | 导演 | 1人 |
3 | 摄影师 | 1位 |
4 | 灯光师 | 1位 |
5 | 收声师 | 1位 |
6 | 摄影助理 | 2位 |
7 | 灯光师 | 2位 |
摄影器材 | ||
序号 | 器材租赁 | 数量 |
8 | SONY 摄像机 a7s2 | 6台 |
9 | 镜头组(蔡司24-70mm) | 6组 |
10 | 镜头组(蔡司50mm) | 6组 |
11 | 镜头组(蔡司70-200mm) | 6组 |
12 | 小摇臂 | 1套 |
13 | 内存卡(64G) | 12张 |
14 | 读卡器 | 1个 |
15 | 电池 | 24个 |
16 | Edelkrone 轨道 | 2套 |
17 | 稳定器 | 1台 |
18 | 滑轨 | 1套 |
19 | 音响设备 | 2套 |
20 | 航拍设备 | 1套 |
后期费用 |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21 | led视频及陪我长大相关素材回顾剪辑。包括:《千与千寻》、《春风亲吻我像蛋挞》、remember me、 西游记、还珠格格、白蛇传、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葫芦娃、黑猫警长、少年英雄小哪吒、匆匆那年、《开场视频》、《预告视频》、《采访视频》、《电话音频录音制作》共15个,每个时长2mins—3mins | 15个 |
22 | 音乐版权,每个时长2 mins -3mins | 3个 |
23 | 道具费用 、器材车 |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视频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其他资料,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3、乙方侵犯他方权利或者引起纠纷的,或者引起该他方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5、乙方所有拍摄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6、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拍摄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拍摄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预留合同总额10%,待验收无问题后结算。
8、拍摄成品所有权归南方都市报所有。
六、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附件第十一届南都留守儿童圆梦行动之留唱团音乐会视频制作项目报价函要求报价,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8月16 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函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或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006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7366575。我司将根据报价函件评选出出符合条件的一家作为
该项目的服务商。
南都报系
2019年 8 月13日
附件:
附件:报价函.doc
附件: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