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现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6-21发布机构: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阅读:4,277
文化企业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现场注意事项
一、专家确认参加评审会
注意事项:
1. 凡接到通知并回复确认参加评标评审会的专家,必须亲自参加评标评审会,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如因故不能到会的,应至少在集合时间前至少半天向工作人员请示。
2. 评标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在集合时间之前到达项目评审现场。
二、专家通过门禁进入评审区
注意事项:
1. 评标评审专家进入评标区前,须将个人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寄存。
2. 评标评审专家凭登记“指纹”或门禁卡通过门禁进入评标区指定评标室,严格遵守评标区管理规定。
三、专家进行评标评审工作
注意事项:
1. 评标评审正式开始前,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对评标评审专家身份,宣读评审纪律,随后专家签字确认。
2. 评标评审专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遵守评标评审规定和现场纪律,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评委的职责和义务,依法独立进行评标评审。
四、评审结束
注意事项:
评标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评审评标劳务报酬,但评标评审专家不应以任何理由索取评审劳务报酬之外的任何费用。
五、离开时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评标评审专家取回个人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填写《评标评审专家关于代理机构评价意见表》交由本所工作人员后离开评标现场。